易經心法入門(天雷無妄–雷風恆)

(二十五)天雷無妄卦 上乾下震

=== 戌 妻財
=== 上乾 申 官鬼
=== 午 子孫 世
=? = 辰 妻財
=? = 下震 寅 兄弟
=== 子 父母 應

釋 : 不虛偽,不往外求。(宜守本分之象)
初九: 不虛偽的行動必然有利。
六二: 不存非分的奢望,即是耕耘並非期望富有,而是盡心盡力,問心無愧。
六三: 不虛偽並不一定就能得到善報。
九四: 剛健無私才是真正的不虛偽。
九五: 不造作就是不虛偽。
上九: 不逞強也是不虛偽。

(二十六)山天大畜卦 上艮下乾

=== 寅 官鬼
=? = 上艮 子 妻財 應
=? = 戌 兄弟
=== 辰 兄弟 伏申
=== 下乾 寅 官鬼 世伏午
=== 子 妻財

釋 : 大積蓄、大阻止。(陳勢得開之象)
初九: 大有積蓄,應當適可而止,得意不可再往。
九二: 大有積蓄,更應當機警,當應行止時,即應當斷然行止。
九三: 大有積蓄,再前進必須謹慎,應有即時可停止的萬全準備。
六四: 最有效的阻止是止於未然。
六五: 有效的阻止,應當正本清源,與其無所生是上策。
上九: 最有效的阻止方法,是不阻止,而是疏通,以達到圓滿。

(二十七)山雷頤卦 上艮下震

=== 寅 兄弟
=? = 上艮 子 父母 伏巳
=? = 戌 妻財 世
=? = 辰 妻財 伏酉
=? = 下震 寅 兄弟
=== 子 父母 應

釋 : 口、供養。(渭水訪賢之象)
初九: 只羨慕他人的富貴,不知道運用自己的智慧,並不足以富貴,所以凶險。
六二: 求養必須依循常理,不可違背原則。
六三: 求養供養必須採取正當的手段。
六四: 求養只要光明正大,不妨取之於民,用之於民。
六五: 求養只要心念動機純正,甚至可以權宜行事。
上九: 供養是善行,值得冒險。

(二十八)澤風大過卦 上兌下巽

=? = 未 妻財
=== 上兌 酉 官鬼
=== 亥 父母 世伏午
=== 酉 官鬼
=== 下巽 亥 父母 伏寅
=? = 丑 妻財 應

釋 : 大的過度,非常行動。(夜夢金銀之象)
初六: 已面臨非常時期,行動應當非常謹慎。
九二: 在非常時期,不能拘泥常規,應當集結力量,採取非常手段。
九三: 當在非常行動,必然危機四伏,不可過度自信,失去一切助力。
九四: 非常行動,固然需要一切的助力,但也不可被邪惡牽累。
九五: 非常行動,手段仍應正當,不可違背人倫天理。
上六: 非常行動,往往明知不可為,而不得不有所為,以致覆滅,這也是無奈,故應當三思而後行,以免造成無法彌補的過失。

(二十九)坎為水卦 上坎下坎

=? = 子 兄弟 世
=== 上坎 戌 官鬼
=? = 申 父母
=? = 午 妻財 應
=== 下坎 辰 官鬼
=? = 寅 子孫

釋 : 陷阱,重要險難。(水中撈月之象)
初六: 已經陷於險中,謹防不能自拔。
九二: 在險難中,不可操之過急,應逐步設法脫險。
六三: 在重重險難中,不可妄動,最重要的是先求自保,靜心以等萬變。
六四: 險難中,應剛柔並濟,坦成來往,必然有益。
九五: 雖然有希望脫險,也應把握最有利的時機。
上六: 在險難時輕舉妄動,必然愈陷愈深,就無以自拔了,慎之。

(三十)離為火卦 上離下離

=== 巳 兄弟 世
=? = 上離 未 子孫
=== 酉 妻財
=== 亥 官鬼 應
=? = 下離 丑 子孫
=== 卯 父母

釋 : 附著、上昇的太陽。(天官賜福之象)
初九: 要依附前應先認清對象。
六二: 要依附應本中正的原則。
九三: 生死是自然的常理,應知樂天知命的道理。
九四: 要依附不可乘人之危,採取脅迫的手段。
六五: 要依附應當警惕,運用柔而中的原則。
上九: 邪惡應當斷然的排除,但只殺首惡,不究附從。
亦即邪惡之心念生起之時,應當即時斷然地排除,而且應該徹底從根拔除,才不會使壞的心念蔓延,而隨即發生。

(三十一)澤山咸卦 上兌下艮

=? = 未 父母 應
=== 上兌 酉 兄弟
=== 亥 子孫
=== 申 兄弟 世
=? = 下艮 午 官鬼
=? = 辰 父母

釋 : 感應、夫婦之道。(山澤通氣之象)
初六: 感應已經開始,但還不到積極行動的程度。
六二: 雖然發生感應,但不可妄動,不可強求。
九三: 應有主見,不可盲從。
九四: 應消除私心,心地正大光明,就不會有任何猶豫。
九五: 孤僻是無法與外物感應溝通的。
上六: 應當以至誠感應,不可玩弄口舌。

(三十二)雷風恆卦 上震下巽

=? = 戌 妻財 應
=? = 上震 申 官鬼
=== 午 子孫
=== 酉 官鬼 世
=== 下巽 亥 父母 伏寅
=? = 丑 妻財

釋 : 恆久、恆常。(日月常明之象)
初六: 雖是正義,也不可勉強他人接受。
九二: 必須堅持中庸正道的原則。
九三: 沒有恆心,以致不被人容納,故應知自立立人的原則。
九四: 強調正義的重要。
六五: 由於立場不同,即應堅持的德性也不同。
上六: 正義極端恆久,違背常理,以致不能安定,故應以中庸正道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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